学院领导、各系部、职能部门负责人:
根据校教学监控中心发布的听课安排通知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本学期听课安排如下:
一、听课学时
1.学院领导至少听课4学时,其中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至少听课8学时。
2.教务科、教学督导科、各系部书记、主任、教学主任、实验中心科级干部至少听课8学时;督查督办、团委、学生科、招生办、财务科、图书馆、科技办等职能科室的科级干部至少听课4学时,教学秘书、辅导员、教务科工作人员至少听课4学时。
3.院领导、各职能科室、教务科工作人员听课对象为全院当学期所有主讲教师;各系书记和辅导员听课对象为本系学生;各系部主任、教学主任和教学秘书听课对象为本单位的主讲教师,生科系和电子系的主任、教学主任和教学秘书至少听一次实验课;实验中心科级干部听课对象为上课地点在实验中心的主讲教师。
4.学院领导、各系书记和辅导员至少听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。
二、听课时间
本学期教学周,完成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。请根据教学进程合理分配听课时间。
三、听课管理与要求
1.根据听课安排,大家可自行安排听课时间、授课教师、上课班级,根据教师的授课情况,客观公正地记录并填写听课记录评议表。
2.听课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:
(1)学生方面:主要包括有无迟到、早退和缺课现象,课堂纪律,学生是否认真听讲或完成实验等。
(2)教师方面:主要包括教学纪律(是否迟到,提前下课等),教学态度、教学方法与手段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效果、讲授能力、学生管理等。
(3)其他方面:主要包括教学基本设施、教室(实验室)卫生、供电供水、灯光照明等,以及影响教学的其他情况。
重点关注教师教学态度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组织、教书育人和课堂纪律情况等。
3.课程表可通过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查询,也可以通过提供的按照上课老师的课表进行查询(附表1)。《听课记录评议表》见附表2。
4.每月1日将上月《听课记录评议表》进行一次统计和听课进展的通报。其中学院领导、行政科室、实验中心等职能部门由教务科负责汇总;各系部由单位负责人在每月1日将所有听课人的《听课记录评议表》复印件报送教务科。
教务科
2019年3月24日